應急照明系統設計種類及相關介紹
近年來,大型公建越來越多,尤其是人員較為密積的酒店、商場、寫字樓,在緊急狀況下的人員疏散是一個很現實和重要的問題,這對應急照明系統的合理設置提出了新的問題。
應急照明包括以下幾種:
1. 正常照明失效時,為繼續工作(或暫時繼續工作)而設的備用照明;
2. 為使人員在火災情況下,能從室內安全撤離至室外(或某一安全地區)而設置的疏散照明;
3. 正常照明突然中斷,為確保處于潛在危險的人員安全而設置的安全照明。
就其功能而言,應急照明是十分重要的,它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問題,所以應急照明系統設計的合理性是其可靠性的關鍵。
實踐中應急照明系統作法比較普遍的有四種:
1. 采用浮充蓄電池燈作為應急照明燈;
2. 采用雙電源切換箱作為應急照明供電電源;
3. 采用浮充蓄電池燈,其供電電源為雙電源切換箱;
4. 采用集中浮充應急照明箱。
第一種方法其優點是使用比較靈活,浮充蓄電池燈之間相對獨立,互不干擾,可以不用雙電源供電,設計、施工容易。對于電源異常時可實現不間斷照明,有的產品可 實現十分靈活的遠程控制及監視,甚至可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定疏散通道走向。其缺點是價格較高,使用不善容易損壞,維修、保養工作量較大,維護成本高,使用壽命相對較短,實現遠程控制及監視所需投資很大。浮充蓄電池燈的使用對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因為如果管理不善浮充蓄電池燈的電源在正常狀態下被意外切 斷,應急燈進入放電工作狀態,而這個放電時間可能很長,一般都在幾小時以上,而規范和燈具自身要求最多不超過一小時。這樣使用燈具的壽命受到很大的影響,不用多久就會損壞,維修更換不及時,在緊急狀態下不能正常工作,使情況惡化。從經濟角度來說,這種方法初投資較大,維修更換成本較高,而且浮充蓄電池燈需 定期充放電,否則會出現充放電失靈、電池失效等問題。所以,這種作法比較適用于面積較小、雙電源很難解決的建筑和對疏散指示照明要求極高的建筑。
第二種方法是把應急照明按二級或一級負荷用雙電源供電,其供電應為獨立的回路,雙電源應在末端切換。優點是成本較低,壽命較長,單箱控制面積較大,如果供電 電源和線路能保證,供電時間可以足夠長;在電箱二次回路可以加遠程控制及監視,可對其下的分支回路進行監測,也可對多臺裝置進行監測與監控,系統易用性強。缺點是對供電電源和線路的可靠性要求較高;雙電源切換的間隙應急照明出現間斷,如果兩路電源均出現問題就不能保證疏散要求。這種方法適用于雙電源容易 解決、面積較大、非重要的建筑。
第三種方法從某種角度可以看作是前兩種方法的集成,它同時具有前兩種方法的優點,而且性能非常可靠,但成本比前兩種方法都要高。這種方法適用于雙電源容易解 決、面積較大、非常重要的建筑。第四種方法其優點是成本較低,壽命較長,單箱控制面積較大,在電箱二次回路可以加遠程控制及監視,設計、施工容易,電源部分設計靈活,使用用途可以延伸。現有的集中供電箱體自身可以耐火,箱內導線阻燃,可以適合火災現場。對于較大型建筑自身設有電氣豎井,它可放置于豎井中, 防火問題更易解決。因為箱體為獨立設置,不用擔心無關人員誤操作,管理比較方便、安全。另外,蓄電池集中放置在箱體內,燈具自身不帶浮充蓄電池,經濟性上比較合理,維修、維護工作量少,故障率低,壽命較長,一般在10年以上。從經濟性方面比較這種方式與采用浮充蓄電池燈方式相比投資減少30%左右,而且規 模越大該項投資越低。在設計、使用時可以做出多種方案:對非重要部分可用單電源供電,可以減少施工的復雜性,提高經濟性;對重要負荷可采用雙電源供電,即使兩路電源均出現問題時,仍可由電池組供電,可實現不間斷照明,能保證疏散要求。供電時間可根據實際負荷量來改變電池組的容量,使用靈活;因其可以實現三 電源供電,大大提高了系統的可靠性。如有必要可直接為24V直流負荷供電,使其用途可以延伸。集中供電方式可以對應急電源裝置的電池組充放電狀態、充放電電壓、電流進行監測,對其下的分支回路進行監測;也可對多臺裝置進行監測與監控,增強了系統的可控性和易用性。這種方法相對第二種方法的投資要高,但適用 范圍廣、可靠性高,對于不同類型的建筑有很強的通用性,應用靈活。對于應急照明的設計還有其它方法,但也是這三種方法的組合和衍生,在實際應用中,可以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靈活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