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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拉動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將加快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的能源產業。
我國少數民族地區地域廣闊,煤炭、石油、天然氣、水能等資源豐富,發展能源產業條件得天獨厚。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張茅介紹,今后我國將優先支持內蒙古、寧夏和新疆等地區開發煤炭資源,在煤礦建設、安全改造、地質勘探和資本金補助等方面予以傾斜。
張茅介紹說,我國還將繼續加大對少數民族地區石油、天然氣的勘探開發力度,在勘探開發過程中還將擴大當地石油、天然氣的消費量,幫助地方建設資源深加工項目。
為支持少數民族地區的電力建設,僅2005年,國家即核準5個民族自治區的16個電站建設項目,總裝機容量達1150萬千瓦。
與此同時,國家還加快了“西電東送”輸電線路建設,并優先安排少數民族地區開發水電等項目,2005年6月以來,已核準少數民族地區的水電項目8個,總裝機容量達2449.35萬千瓦,占全國同期水電核準項目總裝機容量的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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