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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國家發(fā)改委在全國范圍內調整電價,社會上對漲價原因存在一定的疑問。為此國家發(fā)改委有關負責人昨天作出解釋,此次電價調整,主要是為了解決電廠燃料成本上升等矛盾,以及建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而不是為了解決電力企業(yè)職工收入問題。(7月25日《京華時報》)
建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幫助庫區(qū)移民脫貧致富,這應該是一個不錯的想法,相信百姓也會支持。但問題是到底要收多少,收起來的資金如何上繳,如何使用,這一系列的問題,應該對百姓有個具體的交待。而百姓爭議的焦點,也恰恰在于這漲價程序上的不透明。
按說,在電力漲價問題,特別是漲價的原因承載了一些特別的內容的時候,是很有必要開一個聽證會,乃至交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但這次漲價卻是有關部門直接“為民作主”,并沒有征得一種程序上的“名正言順”。在解釋漲價原因的時候,有關部門也存在著“各說各話”的明顯分歧,有的主要強調“成本過高”,而有的除了談到了燃料成本的上升之外,更強調的是扶持基金所致的漲價因素。這種高層的言論不一,給人的感覺是這次漲價確實有些草率。
目的正義,但程序不透明,很容易導致一種不公平的結局的。煤的漲價到底造成多少火電廠的成本上升?有的專家說,這是一筆糊涂賬,百姓更加無法得知漲價原因到底是“成本高”了還是“福利高”了。而在電力使用問題上,誰是電力的使用大戶?顯然不是民用,而是企業(yè)用電。那么,這個扶持基金誰更應該出錢?是企業(yè)而不光是百姓。但從政策來看,是沒有看到企業(yè)和民用之間的區(qū)別的,而一些地方對企業(yè)用電存在著很多優(yōu)惠。實際上,用電最少的百姓幾乎在為整個的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買單,這合理嗎?
電力漲價不是一個單純的問題,涉及到社會公平和程序合法等問題,這樣的問題不能由壟斷部門自行作主,即使是以建立扶持基金這樣高尚的目的為借口,用自己的意愿取代民意,也是不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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