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通信基站防雷與接地設計規范YD5068-98
1 總則
1.0.1 為防止移動通信基站遭受雷擊,確保移動通信基站內設備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確保構筑物、站內工作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設計。對于改建、擴建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設計,已建基站的防雷與接地技術發行亦可參照執行。設在綜合通信樓內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設計應按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設計暫行技術規定》與本規范一并執行。
對于利用商品房(居民住、高用辦公樓等)作機房的通信基站,亦應參照本規范執行,其地網應根據現場環境條件的呆能進行布設,但機房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建筑防雷接應共用一個地網。
1.0.3 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設計應本著綜合治理、全方位系統防護的原則,統籌設計、統籌施工,以確保工程質量,切實做到安全可靠。
1.0.4 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中采用有理論依據、經實踐證明行之有效、并經部級主管部門鑒定合格的產品。
2 術語
2.0.1 環形接地裝置
圍繞移動通信基站房四周,接規定濃度埋設于地下的封閉環形接地體(含垂直接地體)。
2.0.2 接地體
埋入地下并直接與大地接觸的導體。
2.0.3 接地匯集線
引出機房、電力室等各種接地線的公共接地母線
2.0.4 接地引入線
接地匯集線與接地體之間的連接線。
2.0.5 接地線
通信設備與接地匯集線之間的連接。
2.0.6 接地系統
接地線、接地匯集線、接地引入線以及接地體的總稱。
3 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
3.1 供電系統的防雷與接地
3.1.1 移動通信基站的交流供電系統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方式。
3.1.2 移動通信基站宜設置專用電力變壓器,電力線宜采用具有金屬護套或絕緣護套電纜鋼管埋地引入移動通信基站,電力電纜金屬護套或鋼管兩端應就近可靠接地。
3.1.3 當電力變壓器高在站外時,對于地處年雷暴日大于20天、大地電阻率大于100Ω·m的暴露地區的架空高壓電力線路,宜在其上方架設避雷線,其長度不宜小于500m。電力線應在避雷線的25°角保護范圍內,避雷線(除終端桿處)應每桿作一次接地。
為確保安全,宜在避雷線終端桿的前一桿上,增裝一組氧化鋅避雷器。
若已建站的架空高壓電力線路防雷改造采用避雷線有困難時,可在架空高壓電力線路終端桿、終端桿前第一、第三或第二、第四桿上各增設一組氧化鋅避雷器,同時在第三桿或和四桿增設一組高大保險絲。
避雷線與避雷器的接地體宜設計成輻射形或環形。
3.1.4 當電力變壓器設在站內時,其高大電力線應采用電力電纜從地下進站,電纜長度不宜小于200m,電力電纜與架空電力線連接處三根相線應加裝氧化鋅避雷器,電纜兩端金屬外護層應就近接地。
3.1.5 移動通信基站交流電力變壓器高壓側的三根相線,應分別就近對地加裝氧化鋅避雷器,電力變壓器低壓側三根相線應分別加裝無間隙氧化鋅避雷器,變壓器的機殼、低壓側的交流零線,以及與變壓器相連的電力電纜的金屬外護運載,應就近接地。出入基站的所有電力線均應在出口處加裝避雷器。
3.1.6 接入移動通信基站的低壓電力電纜宜從地下引入機房,其長度不宜小于50m(當變壓器高壓側已采用電力電纜時,低壓電力電纜長度不限)。電力電纜在時入機房交流屏處應加裝避雷器,從屏內引出的零線不作重復接地。
3.1.7 移動通信基站供電設備的正常不帶電的金屬部分、避雷器的接地端,均應作保護接地,嚴禁作接零保護。
3.1.8 移動通信基站直流工作地,應從室內接地匯集線上就近引接,接地線截面積應滿足最大負荷的要求,一般為35~95mm2,材料為多股銅線。
3.1.9 移動通信基站電源設備應滿足相關標準、規范中關于耐雷電沖擊指標的規定,交流屏、整流器(或高頻開關電源)應設有分級防護裝置。
3.1.10 電源避雷器和天饋線避雷器的耐雷電沖擊指標等參數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3.2 鐵塔的防雷與接地
3.2.1 移動通信基站鐵塔應有完善的防直擊雷及二次感應雷的防雷裝置。
3.2.2 移動通信基站鐵塔宜采用太陽能塔燈。對于使用交流電饋電的航空標專用燈,其電源線應采用具有金屬外護層的電纜,電纜的金屬外護層應在塔頂及進機房入口處的外側就近接地。塔燈控制線及電源線的每根相線均應在機房入口處分別對地加裝避雷器,零線應直接接地。
3.3 天饋線系統的防雷與接地
3.3.1 移動通信基站天線應在接閃器的保護范圍內,接閃器應設置專用雷電流引下線,材料宜采用40mm×4mm的鍍鋅扁鋼。
3.3.2 基站同軸電纜饋線的金屬外護層,應在上部、下部和經走線架進機房入口處就近接地,在機房入口處的接地應就近與地網引出的接地線妥善連通。當鐵塔高度大于或等于60 m時,同軸電纜饋線的金屬外護層還應在鐵塔中部增加一處接地。
3.3.3 同軸電纜饋線進入機房后與通信設備連接處應安裝饋線避雷器,以防來自天饋線引入的感應雷。饋線避雷器接地端子應就近引接到室外饋線入口處接地線上,選擇饋線避雷器時應考慮阻抗、衰耗、工作頻段等指標與通信設備相適應。
3.4信號線路的防雷與接地
3.4.1 信號電纜應由地下進出移動通信基站,電纜內芯線在進站處應加裝相應的信號避雷器,避雷器和電纜內的空線對均應作保護接地。站區內嚴禁布放架空纜線。
3.4.2 對于地處年雷暴日大于20天、大地電阻率大于100Ω·m地區的新建信號電纜,宜采取在電纜上方布放排流線或采用有金屬外護套的電纜,亦可采用光纜,以防雷擊。
3.5 其他設施的防雷與接地
3.5.1 移動通信基站的建筑物應的完善的防直擊雷及抑制二次感應雷的防雷裝置(避雷網、避雷帶和接閃器等)。
3.5.2 機房頂部的各種金屬設施,均應分別與屋頂避雷帶就近連通。機房屋頂的彩燈應安裝在避雷帶下方。
3.5.3 機房內走線架、吊掛鐵架、機架或機殼、金屬通風管道、金屬門窗等均應作保護接地。保護接地引線一般宜采用截面積不小于35mm2的多股銅導線。
4 移動通信基站的聯合接地系統
4.1地網的組成
4.1.1 移動通信基站應按均壓、等電位的原理,將工作地、保護地和防雷地組成一個聯合接地網。站內各類接地線應從接地匯集線或接地網上分別引入。
4.1.2 移動通信基站地網由機房地網、鐵塔地網和變壓器地網組成,地網的組成如圖4.1.2所示。基站地網應充分利用機房建筑物的基礎(含地樁)、鐵塔基礎內的主鋼筋和地下其他金屬設施作為接地體的一部分。當鐵塔設在機房房頂,電力變壓器設在機房樓內時,其地網可合用機房地網。
4.1.3 機房地網組成:機房地網應沿機房建筑物散水點外環形接地裝置,同時還應利用機房建筑物基礎橫豎梁內兩根以上主鋼筋共同組成機房地網。當機房建筑物基礎有地樁時,應將地樁內兩根以上主鋼筋與機房地網焊接連通。
當機房設有防靜電地板時,應在地板下圍繞機房敷設閉合的環形接地線,作為地板金屬支架的接地引線排,其材料為銅導線,截面積應不小于50mm2,并從接地匯集線上引出不少于二根截面積50~75mm2的銅質接地線與引線排的南、北或東、西側連通。
4.1.4 對于利用商品房作機房的移動通信基站,應盡量找出建筑防雷接地網或其他專用地網,并應近再設一組地網,三者相互在地下焊接連通,有困難時也可在地面上可見部分焊接成一體作為機房地網,找不到原有地網時,應因地制宜就近設一組地網作為機房工作地、保護地和鐵塔防雷地。工作地及防雷地在地網上的引接點相互距離不應小于5m,鐵塔尚應與建筑物避雷帶就近兩處以上連通。
4.1.5 鐵塔地網的組成:當通信鐵塔位于機房這邊時,鐵塔地網應延伸到塔基四腳外1.5m遠的范圍,網格尺寸不應小于3m×3m,其周邊為封閉式,同時還要利用塔基地樁內兩根以上主鋼筋作為鐵塔地網的垂直接地體,鐵塔地網與機房地網之間應相隔3~5m相互焊接連通一次,連接點不應少于兩點。
當通信鐵塔位于機房屋頂時,鐵塔四腳應與樓頂避雷帶就近不少于兩處焊接連通,同時宜在機房地網四角設置輻射式接地體,以利雷電流散流。
4.1.6 變壓器地網的組成:當電力變壓器設置在機房內時,其地網可合用機房及鐵塔地網組成的聯合的地網;當電力變壓器設置在機房外,且距機房地網邊緣30m以內時,變壓器地網與機房地網或鐵塔地網之間,應每隔3~5m相互焊接連通一次(至少有兩處連通),以相互組成一個周邊封閉的地網。
4.1.7 當地網的接地電阻值達不到要求時,可擴大地網的面積,即在地網外圍增設1圈或2圈環形接地裝置。環形接地裝置由水平接地體和垂直接地體組成,水平接地體周邊為封閉式,水平接地體與地網宜在同一水平線上,環形接地裝置與地網之間以及環形接地裝置之間應每隔3~5m相互焊接連通一次;也可在鐵塔四角設置輻射式延伸接地體,延伸接地體的長度宜限制在10~30m以內。
4.2 接地體
4.2.1 接地體宜采用熱鍍鋅鋼材,其規格要求如下:
鋼管 φ50mm,壁厚不應小于3.5mm。
角鋼 不應小于50mm×50mm×5mm。
扁鋼 不應小于40mm×4mm。
4.2.2 垂直接地體長度宜為1.5~2.5m,垂直接地體間距為其自身長度的1.5~2倍。若遇到土壤電阻率不均勻的地方,下層的土壤電阻率低,可以適當加長。當垂直接地體埋設有困難時,可設多根環形水平接地體,彼此間隔為1~1.5,且應每隔3~5m 相互焊接連通一次。
4.2.3 在沿海鹽堿腐蝕性較強或大地電阻率較高難以達到接地電阻要求的地區,接地體宜采用具有耐腐、保濕性能好的非金屬接地體。
4.2.4 接地體之間所有焊接點,除澆注在混凝土中的以外,均應進行防腐處理。接地裝置的焊接長度:對扁鋼為寬邊的2倍,對圓鋼為其直徑的10倍。
4.2.5 接地體的上端距地面不應小于0.7m,在寒冷地區,接地體應埋設在凍土層以下。
4.3接地線和接地引入線
4.3.1 接地線宜短、直,截面積為35~95mm2。材料為多股銅線。
4.3.2 接地引入線長度不宜超過30mm,其材料為鍍鋅扁鋼,截面積不宜小于40mm×4mm或不小于95mm2的多股銅線。接地引入線應作防腐、絕緣處理,并不得在暖氣溝內布放,埋設時應避開污水管道和水溝,裸露在地面以上部分,應有防止機械操作的措施。
4.3.3 接地引入線由地網中心部位就近引出與機房內接地匯集線連通,對于新建站不應少于兩根。
4.4接地匯集線
4.4.1 接地匯集線一般設計成環形或排狀,材料為銅材,截面積不應小于120mm2,也可采用相同電阻值的鍍鋅扁鋼。
4.4.2 機房內的接地匯集線可安裝在地槽內、墻面或走線架上,接地匯集線應與建筑鋼筋保持絕緣。
5 接地電阻
5.0.1 移動通信基站地網的接地電阻值應小于5Ω,對于年雷暴日小于20天的地區,接地電阻值可小于10Ω。
5.0.2 架空電力線與電力電纜接口處的保護接地以及電力變壓器(100kVA以下)保護接地的接地電阻值應小于10Ω。
5.0.3 架空電力線上方的避雷線及增裝在高壓線上的避雷器的接地電阻值,其首端(即進站端)應小于10Ω,中間或末端應小于30Ω。
附錄A驗收、檢查接地電阻測試極棒的布置
驗收、檢查移動通信基站接地電阻值時,測試所需電流極棒埋設位置與地網站邊緣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該地網等效直徑的3~5倍,電壓極棒埋設位置與地網邊緣之間的距離應為電流棒到地網距離的0.5~0.6倍。
附錄B本規范用詞說明
B.1 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對于要求嚴格程度的用詞說明如下,以便在工程中區別對待。
B.1.1 表示嚴格,非這們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B.1.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有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B.1.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和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或”可“。
反面詞采用“不宜“。
B.2 條文中指明必須按其他有關標準和規范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定“。非必須按所指定的標準和規范執行的寫法為”可參照……“。
條文說明
1 總 則
1.0.1 移動通信基站包括模擬移動電話網基站、數字移動電話網基站、集群通信基站、無線尋呼基站及其它無線通信站。
3 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
3.3.1 為確保安全,移動通信基站天饋線鐵塔上的接閃器所設雷電流引下線,其上端與接閃器焊接連通,下端應與機房接地引入線在聯合地網上的引接點相互離開5m以上的部位焊接連通,條件允許時,宜在10~15m部位焊接連通。
4 移動通信基站的聯合接地系統
4.1.4 本條中提到利用商品房作為移動通信基站機房時,其防雷與接地仍應參照本規范進行全方位的防雷與接設計。但由于現場環境條件不一,其地網往往難以按本規范組成沿房屋四周封閉式的環形地網,所以對地網組成方式給予了靈活考慮,但移動機房工作地、保擴地、鐵塔防雷地三者應共用地網,且要求鐵塔與建筑物連通(含地下、樓頂),有困難時應確保樓頂避雷帶動與鐵塔地網連通。對于地處市郊、多雷區(年雷暴日大于20天以上)或建筑物較高而得不到周圍建筑物防雷設施保護的民房作移動通信基站,其地網應按本規范進行布置,并盡可能找出該建筑物原設的防雷地網,在地下、地面上一一多點(兩點以上)焊接連通,以確保安全。
4.1.5 對于在原有通信樓旁設的鐵塔,其地網應與原機房地網共同組成一個沿樓房四周封閉式的地網,機房工作地可直接從通信樓所設接地匯集線上引入。若樓房四周部分地段難以在地下敷設接地體時,可以因地制宜走墻根或走淺槽過渡到可以入地地段再入地,從而形成沿樓房四周的封閉環形接地裝置,同時鐵塔上端仍應與樓頂避雷帶動不少于兩處焊接連通,以確保安全。
5 接地電阻
5.0.1 參照集群移動通信基站及維護規程有關接地電阻的規定,將移動通信基站的接地電阻值定為小于5Ω,在年雷暴日小于20天的地區,移動通信基站接地電阻值定為小于10Ω是恰當的。
1 總則
1.0.1 為防止移動通信基站遭受雷擊,確保移動通信基站內設備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確保構筑物、站內工作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設計。對于改建、擴建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設計,已建基站的防雷與接地技術發行亦可參照執行。設在綜合通信樓內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設計應按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設計暫行技術規定》與本規范一并執行。
對于利用商品房(居民住、高用辦公樓等)作機房的通信基站,亦應參照本規范執行,其地網應根據現場環境條件的呆能進行布設,但機房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建筑防雷接應共用一個地網。
1.0.3 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設計應本著綜合治理、全方位系統防護的原則,統籌設計、統籌施工,以確保工程質量,切實做到安全可靠。
1.0.4 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中采用有理論依據、經實踐證明行之有效、并經部級主管部門鑒定合格的產品。
2 術語
2.0.1 環形接地裝置
圍繞移動通信基站房四周,接規定濃度埋設于地下的封閉環形接地體(含垂直接地體)。
2.0.2 接地體
埋入地下并直接與大地接觸的導體。
2.0.3 接地匯集線
引出機房、電力室等各種接地線的公共接地母線
2.0.4 接地引入線
接地匯集線與接地體之間的連接線。
2.0.5 接地線
通信設備與接地匯集線之間的連接。
2.0.6 接地系統
接地線、接地匯集線、接地引入線以及接地體的總稱。
3 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
3.1 供電系統的防雷與接地
3.1.1 移動通信基站的交流供電系統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方式。
3.1.2 移動通信基站宜設置專用電力變壓器,電力線宜采用具有金屬護套或絕緣護套電纜鋼管埋地引入移動通信基站,電力電纜金屬護套或鋼管兩端應就近可靠接地。
3.1.3 當電力變壓器高在站外時,對于地處年雷暴日大于20天、大地電阻率大于100Ω·m的暴露地區的架空高壓電力線路,宜在其上方架設避雷線,其長度不宜小于500m。電力線應在避雷線的25°角保護范圍內,避雷線(除終端桿處)應每桿作一次接地。
為確保安全,宜在避雷線終端桿的前一桿上,增裝一組氧化鋅避雷器。
若已建站的架空高壓電力線路防雷改造采用避雷線有困難時,可在架空高壓電力線路終端桿、終端桿前第一、第三或第二、第四桿上各增設一組氧化鋅避雷器,同時在第三桿或和四桿增設一組高大保險絲。
避雷線與避雷器的接地體宜設計成輻射形或環形。
3.1.4 當電力變壓器設在站內時,其高大電力線應采用電力電纜從地下進站,電纜長度不宜小于200m,電力電纜與架空電力線連接處三根相線應加裝氧化鋅避雷器,電纜兩端金屬外護層應就近接地。
3.1.5 移動通信基站交流電力變壓器高壓側的三根相線,應分別就近對地加裝氧化鋅避雷器,電力變壓器低壓側三根相線應分別加裝無間隙氧化鋅避雷器,變壓器的機殼、低壓側的交流零線,以及與變壓器相連的電力電纜的金屬外護運載,應就近接地。出入基站的所有電力線均應在出口處加裝避雷器。
3.1.6 接入移動通信基站的低壓電力電纜宜從地下引入機房,其長度不宜小于50m(當變壓器高壓側已采用電力電纜時,低壓電力電纜長度不限)。電力電纜在時入機房交流屏處應加裝避雷器,從屏內引出的零線不作重復接地。
3.1.7 移動通信基站供電設備的正常不帶電的金屬部分、避雷器的接地端,均應作保護接地,嚴禁作接零保護。
3.1.8 移動通信基站直流工作地,應從室內接地匯集線上就近引接,接地線截面積應滿足最大負荷的要求,一般為35~95mm2,材料為多股銅線。
3.1.9 移動通信基站電源設備應滿足相關標準、規范中關于耐雷電沖擊指標的規定,交流屏、整流器(或高頻開關電源)應設有分級防護裝置。
3.1.10 電源避雷器和天饋線避雷器的耐雷電沖擊指標等參數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3.2 鐵塔的防雷與接地
3.2.1 移動通信基站鐵塔應有完善的防直擊雷及二次感應雷的防雷裝置。
3.2.2 移動通信基站鐵塔宜采用太陽能塔燈。對于使用交流電饋電的航空標專用燈,其電源線應采用具有金屬外護層的電纜,電纜的金屬外護層應在塔頂及進機房入口處的外側就近接地。塔燈控制線及電源線的每根相線均應在機房入口處分別對地加裝避雷器,零線應直接接地。
3.3 天饋線系統的防雷與接地
3.3.1 移動通信基站天線應在接閃器的保護范圍內,接閃器應設置專用雷電流引下線,材料宜采用40mm×4mm的鍍鋅扁鋼。
3.3.2 基站同軸電纜饋線的金屬外護層,應在上部、下部和經走線架進機房入口處就近接地,在機房入口處的接地應就近與地網引出的接地線妥善連通。當鐵塔高度大于或等于60 m時,同軸電纜饋線的金屬外護層還應在鐵塔中部增加一處接地。
3.3.3 同軸電纜饋線進入機房后與通信設備連接處應安裝饋線避雷器,以防來自天饋線引入的感應雷。饋線避雷器接地端子應就近引接到室外饋線入口處接地線上,選擇饋線避雷器時應考慮阻抗、衰耗、工作頻段等指標與通信設備相適應。
3.4信號線路的防雷與接地
3.4.1 信號電纜應由地下進出移動通信基站,電纜內芯線在進站處應加裝相應的信號避雷器,避雷器和電纜內的空線對均應作保護接地。站區內嚴禁布放架空纜線。
3.4.2 對于地處年雷暴日大于20天、大地電阻率大于100Ω·m地區的新建信號電纜,宜采取在電纜上方布放排流線或采用有金屬外護套的電纜,亦可采用光纜,以防雷擊。
3.5 其他設施的防雷與接地
3.5.1 移動通信基站的建筑物應的完善的防直擊雷及抑制二次感應雷的防雷裝置(避雷網、避雷帶和接閃器等)。
3.5.2 機房頂部的各種金屬設施,均應分別與屋頂避雷帶就近連通。機房屋頂的彩燈應安裝在避雷帶下方。
3.5.3 機房內走線架、吊掛鐵架、機架或機殼、金屬通風管道、金屬門窗等均應作保護接地。保護接地引線一般宜采用截面積不小于35mm2的多股銅導線。
4 移動通信基站的聯合接地系統
4.1地網的組成
4.1.1 移動通信基站應按均壓、等電位的原理,將工作地、保護地和防雷地組成一個聯合接地網。站內各類接地線應從接地匯集線或接地網上分別引入。
4.1.2 移動通信基站地網由機房地網、鐵塔地網和變壓器地網組成,地網的組成如圖4.1.2所示。基站地網應充分利用機房建筑物的基礎(含地樁)、鐵塔基礎內的主鋼筋和地下其他金屬設施作為接地體的一部分。當鐵塔設在機房房頂,電力變壓器設在機房樓內時,其地網可合用機房地網。
4.1.3 機房地網組成:機房地網應沿機房建筑物散水點外環形接地裝置,同時還應利用機房建筑物基礎橫豎梁內兩根以上主鋼筋共同組成機房地網。當機房建筑物基礎有地樁時,應將地樁內兩根以上主鋼筋與機房地網焊接連通。
當機房設有防靜電地板時,應在地板下圍繞機房敷設閉合的環形接地線,作為地板金屬支架的接地引線排,其材料為銅導線,截面積應不小于50mm2,并從接地匯集線上引出不少于二根截面積50~75mm2的銅質接地線與引線排的南、北或東、西側連通。
4.1.4 對于利用商品房作機房的移動通信基站,應盡量找出建筑防雷接地網或其他專用地網,并應近再設一組地網,三者相互在地下焊接連通,有困難時也可在地面上可見部分焊接成一體作為機房地網,找不到原有地網時,應因地制宜就近設一組地網作為機房工作地、保護地和鐵塔防雷地。工作地及防雷地在地網上的引接點相互距離不應小于5m,鐵塔尚應與建筑物避雷帶就近兩處以上連通。
4.1.5 鐵塔地網的組成:當通信鐵塔位于機房這邊時,鐵塔地網應延伸到塔基四腳外1.5m遠的范圍,網格尺寸不應小于3m×3m,其周邊為封閉式,同時還要利用塔基地樁內兩根以上主鋼筋作為鐵塔地網的垂直接地體,鐵塔地網與機房地網之間應相隔3~5m相互焊接連通一次,連接點不應少于兩點。
當通信鐵塔位于機房屋頂時,鐵塔四腳應與樓頂避雷帶就近不少于兩處焊接連通,同時宜在機房地網四角設置輻射式接地體,以利雷電流散流。
4.1.6 變壓器地網的組成:當電力變壓器設置在機房內時,其地網可合用機房及鐵塔地網組成的聯合的地網;當電力變壓器設置在機房外,且距機房地網邊緣30m以內時,變壓器地網與機房地網或鐵塔地網之間,應每隔3~5m相互焊接連通一次(至少有兩處連通),以相互組成一個周邊封閉的地網。
4.1.7 當地網的接地電阻值達不到要求時,可擴大地網的面積,即在地網外圍增設1圈或2圈環形接地裝置。環形接地裝置由水平接地體和垂直接地體組成,水平接地體周邊為封閉式,水平接地體與地網宜在同一水平線上,環形接地裝置與地網之間以及環形接地裝置之間應每隔3~5m相互焊接連通一次;也可在鐵塔四角設置輻射式延伸接地體,延伸接地體的長度宜限制在10~30m以內。
4.2 接地體
4.2.1 接地體宜采用熱鍍鋅鋼材,其規格要求如下:
鋼管 φ50mm,壁厚不應小于3.5mm。
角鋼 不應小于50mm×50mm×5mm。
扁鋼 不應小于40mm×4mm。
4.2.2 垂直接地體長度宜為1.5~2.5m,垂直接地體間距為其自身長度的1.5~2倍。若遇到土壤電阻率不均勻的地方,下層的土壤電阻率低,可以適當加長。當垂直接地體埋設有困難時,可設多根環形水平接地體,彼此間隔為1~1.5,且應每隔3~5m 相互焊接連通一次。
4.2.3 在沿海鹽堿腐蝕性較強或大地電阻率較高難以達到接地電阻要求的地區,接地體宜采用具有耐腐、保濕性能好的非金屬接地體。
4.2.4 接地體之間所有焊接點,除澆注在混凝土中的以外,均應進行防腐處理。接地裝置的焊接長度:對扁鋼為寬邊的2倍,對圓鋼為其直徑的10倍。
4.2.5 接地體的上端距地面不應小于0.7m,在寒冷地區,接地體應埋設在凍土層以下。
4.3接地線和接地引入線
4.3.1 接地線宜短、直,截面積為35~95mm2。材料為多股銅線。
4.3.2 接地引入線長度不宜超過30mm,其材料為鍍鋅扁鋼,截面積不宜小于40mm×4mm或不小于95mm2的多股銅線。接地引入線應作防腐、絕緣處理,并不得在暖氣溝內布放,埋設時應避開污水管道和水溝,裸露在地面以上部分,應有防止機械操作的措施。
4.3.3 接地引入線由地網中心部位就近引出與機房內接地匯集線連通,對于新建站不應少于兩根。
4.4接地匯集線
4.4.1 接地匯集線一般設計成環形或排狀,材料為銅材,截面積不應小于120mm2,也可采用相同電阻值的鍍鋅扁鋼。
4.4.2 機房內的接地匯集線可安裝在地槽內、墻面或走線架上,接地匯集線應與建筑鋼筋保持絕緣。
5 接地電阻
5.0.1 移動通信基站地網的接地電阻值應小于5Ω,對于年雷暴日小于20天的地區,接地電阻值可小于10Ω。
5.0.2 架空電力線與電力電纜接口處的保護接地以及電力變壓器(100kVA以下)保護接地的接地電阻值應小于10Ω。
5.0.3 架空電力線上方的避雷線及增裝在高壓線上的避雷器的接地電阻值,其首端(即進站端)應小于10Ω,中間或末端應小于30Ω。
附錄A驗收、檢查接地電阻測試極棒的布置
驗收、檢查移動通信基站接地電阻值時,測試所需電流極棒埋設位置與地網站邊緣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該地網等效直徑的3~5倍,電壓極棒埋設位置與地網邊緣之間的距離應為電流棒到地網距離的0.5~0.6倍。
附錄B本規范用詞說明
B.1 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對于要求嚴格程度的用詞說明如下,以便在工程中區別對待。
B.1.1 表示嚴格,非這們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B.1.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有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B.1.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和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或”可“。
反面詞采用“不宜“。
B.2 條文中指明必須按其他有關標準和規范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定“。非必須按所指定的標準和規范執行的寫法為”可參照……“。
條文說明
1 總 則
1.0.1 移動通信基站包括模擬移動電話網基站、數字移動電話網基站、集群通信基站、無線尋呼基站及其它無線通信站。
3 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
3.3.1 為確保安全,移動通信基站天饋線鐵塔上的接閃器所設雷電流引下線,其上端與接閃器焊接連通,下端應與機房接地引入線在聯合地網上的引接點相互離開5m以上的部位焊接連通,條件允許時,宜在10~15m部位焊接連通。
4 移動通信基站的聯合接地系統
4.1.4 本條中提到利用商品房作為移動通信基站機房時,其防雷與接地仍應參照本規范進行全方位的防雷與接設計。但由于現場環境條件不一,其地網往往難以按本規范組成沿房屋四周封閉式的環形地網,所以對地網組成方式給予了靈活考慮,但移動機房工作地、保擴地、鐵塔防雷地三者應共用地網,且要求鐵塔與建筑物連通(含地下、樓頂),有困難時應確保樓頂避雷帶動與鐵塔地網連通。對于地處市郊、多雷區(年雷暴日大于20天以上)或建筑物較高而得不到周圍建筑物防雷設施保護的民房作移動通信基站,其地網應按本規范進行布置,并盡可能找出該建筑物原設的防雷地網,在地下、地面上一一多點(兩點以上)焊接連通,以確保安全。
4.1.5 對于在原有通信樓旁設的鐵塔,其地網應與原機房地網共同組成一個沿樓房四周封閉式的地網,機房工作地可直接從通信樓所設接地匯集線上引入。若樓房四周部分地段難以在地下敷設接地體時,可以因地制宜走墻根或走淺槽過渡到可以入地地段再入地,從而形成沿樓房四周的封閉環形接地裝置,同時鐵塔上端仍應與樓頂避雷帶動不少于兩處焊接連通,以確保安全。
5 接地電阻
5.0.1 參照集群移動通信基站及維護規程有關接地電阻的規定,將移動通信基站的接地電阻值定為小于5Ω,在年雷暴日小于20天的地區,移動通信基站接地電阻值定為小于10Ω是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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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05-9/2005915113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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