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生產與出口”,最近,國家商務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正在征求意見,擬對出口退稅與出口加工貿易政策做出調整,擬將稅號為85071000( 用于起動活塞式發動機的鉛酸蓄電池)和85072000 (其他鉛酸蓄電池)的出口退稅從13%降至0%,即取消鉛酸蓄電池的出口退稅,并將該類產品列入禁止出口、加工貿易商品目錄。
根據海關總署的統計,2005年我國鉛酸蓄電池的出口金額達到8.2億美元,比2004年增長了40%以上,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將對我國鉛酸蓄電池行業產生重大影響。
根據海關總署的統計,2005年我國鉛酸蓄電池的出口金額達到8.2億美元,比2004年增長了40%以上,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將對我國鉛酸蓄電池行業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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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輕工業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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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鏈接:國家調整鉛酸蓄電池出口退稅政策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06-7/2006724101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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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簽: 蓄電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