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規模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已成為世界各國的重要選擇。從1985年開始研制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至今,中國風電產業剛剛走完20年的歷程。我國風電產業起步不晚,但如今,與世界風電水平的差距卻在加大。
在世界風電發展如火如荼的背景下,我國的風電建設舉步不前,其根源主要是風電電價高于煤電電價,而造成風電電價高的原因是因為風電的發電設備貴,我們自己不能制造大型風電設備,只能從國外購買。資料表明,2004年中國大陸累計總裝機市場份額中,國內企業只占18%,進口企業占到了82%,大部分為丹麥、德國、西班牙等歐洲企業。
從1985年開始研制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至今,中國并網風電產業剛剛走完20年的歷程。20年,恰好也是一個風電機組在野外正常運行的設計壽命。1985年由原機械工業部投資、海南省東方縣引進的那臺丹麥維斯塔斯公司55千瓦并網型風電機組,2005年末正好剛剛退役。
20世紀80年代后期,在福建、新疆等地也安裝了若干臺進口風電機組。20年過去,國際主流風電機組的單機容量已達2~3兆瓦,而中國剛自行設計生產出一臺兆瓦級風力發電樣機。當那些進口風電機組退役的時候,風力資源依然豐富的舊址上,能不能樹立起中國自己設計生產的大型風電機組?
產業化之路由“引進”伊始
1984年前后,我國開始進入離網型風力發電機組實用推廣階段,而目前世界市場上處于領導地位的大型風機制造企業是從1970年代開始進行風電技術研發的,例如丹麥、荷蘭、德國和美國的企業。那時候中國風電產業與世界的差距比現在小得多,但中國風電產業并沒有抓住第一次機會。
198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開始籌劃建設風力發電場(簡稱風電場),1986年,達坂城引進了1臺丹麥維康(Wincon)100千瓦機組。今天制造出國產兆瓦級風電機組樣機的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也在那個時候開始建設風電場。金風科技公司總經濟師石勤清說,通過建設運營風電場,學習國外風力發電技術,他們積累了一些對風力發電設備運行的實際經驗,為后來設計制造中國自己的風電機組奠定了基礎。
我國風電機組國產化最早的見證人之一、中國風能協會副理事長施鵬飛告訴記者,當時的電力部門并不像今天的政府那樣重視可再生能源。開發風電的一部分壓力來自于參加國際部長級會議的遭遇。電力部門為一年新增2千萬千瓦裝機容量而驕傲,而其他國家的反應則是,以煤電為主的中國又增加了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為了“裝一下門面”,發展風電,“貼一下金,但是貼一點就行,貼多了則不可以”。這種心態,并沒有把風電等可再生能源作為未來的能源發展戰略。
盡管如此,國產設備研發畢竟得以艱難起步。就在“八五”計劃后期,國產化風電機組的研發和制造開始了。科技部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司的李寶山,從1993年開始具體負責這項工作。
當時我國引進了丹麥公司10臺120千瓦風電機組,基于此,最初的研發目標就是200千瓦風電機組樣機。
如何研制出自己的風電機組?這是一個從研發初期就爭論不休的話題。一種途徑是引進設備,還有一種是引進技術。在以后的發展階段里,兩種途徑都有支持者和實踐者。
施鵬飛說,1995年國家計委、經貿委和科委正在制定《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綱要》,同年5月,原電力工業部部長在北京國際風電會議上正式宣布,2000年底中國風力發電要達到100萬千瓦裝機容量的目標。
錯過電力結構調整的發展契機
1996年,國家計委制定了“乘風計劃”:以一定的風電機組設備定單為籌碼,采取合資合作方式引進技術,到2000年實現大型風電機組國產化率60%。
“乘風計劃”的初衷是想打開設備國產化的新局面,然而在1996年到2000年的5年時間里,我國電力市場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一次風電機組研發仍然錯過了低成本進入的黃金發展期。
1998年底,我國出現了電力過剩的局面,面臨一個調整電源結構的契機。“但是這個機會沒有給風電,由于水電價格便宜,水電就此發展起來了”,施鵬飛說,當時國家計委認為,風電貴,很多風電項目就沒有批下來。
與此同時,電力體制改革要造成一個競爭性市場。原電力工業部改制成為國家電力公司,后來再分成兩個國家級電網,五個電源公司,相互間展開競爭。在這種情況下,風電由于成本高的原因,沒法參與競爭,風電設備制造業也就無從發展。
李寶山認為,當時針對“乘風計劃”提出的“以市場引導風電產業發展”的策略是對的。然而,施鵬飛告訴記者,穩定的市場環境始終沒有培育出來,制造商沒有出路,最終也就導致中國風電設備制造業錯過了黃金發展期。因為國外變槳變速型風電機組直到2000年以后才出現,此前如果大力推動研發制造,先從定槳定速風電機組做起,過渡到變槳變速,所花成本比現在直接追趕兆瓦級風電機組要低得多,難度也低得多。
2000年底全國風電總裝機容量只有34.6萬千瓦,沒有實現1995年定下的100萬千瓦的目標,其中95%以上機組進口。同年,我國剛開始小批量生產600千瓦風電機組,其技術相當于國外1995年的水平。同一時期,國外主流機型已經晉升到1~2兆瓦級風電機組。
施鵬飛說,被寄予厚望的“乘風計劃”最后落在兩個合資廠身上。1999年,西安航空發動機公司和中國洛陽第一拖拉機集團公司,分別與德國Nordex公司及西班牙MADE公司合資建立的兩家設備生產廠正式啟動,也就是由計委組織的“國家隊”。然而“用市場換技術”的構想實行起來并不如意,中國提供的風電市場環境不是很好,國外廠商直接把部件拿來總裝,技術也沒有學到。
石勤清曾轉述一位外商的話說:“中國的風電市場很大,但是相當擁擠。”言下之意沒有規則。
不過,這幾年時間,也是中國風電機組制造業潛心消化吸收的幾年。前面提到的新疆金風科技有限公司在1997年采用生產許可證方式引進600千瓦的風力機組制造技術,1998年金風公司第一臺樣機投入運行,實現了600千瓦本地化風電機組的制造。
當時我國引進了丹麥公司10臺120千瓦風電機組,基于此,最初的研發目標就是200千瓦風電機組樣機。
如何研制出自己的風電機組?這是一個從研發初期就爭論不休的話題。一種途徑是引進設備,還有一種是引進技術。在以后的發展階段里,兩種途徑都有支持者和實踐者。
施鵬飛說,1995年國家計委、經貿委和科委正在制定《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綱要》,同年5月,原電力工業部部長在北京國際風電會議上正式宣布,2000年底中國風力發電要達到100萬千瓦裝機容量的目標。
錯過電力結構調整的發展契機
1996年,國家計委制定了“乘風計劃”:以一定的風電機組設備定單為籌碼,采取合資合作方式引進技術,到2000年實現大型風電機組國產化率60%。
“乘風計劃”的初衷是想打開設備國產化的新局面,然而在1996年到2000年的5年時間里,我國電力市場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一次風電機組研發仍然錯過了低成本進入的黃金發展期。
1998年底,我國出現了電力過剩的局面,面臨一個調整電源結構的契機!暗沁@個機會沒有給風電,由于水電價格便宜,水電就此發展起來了”,施鵬飛說,當時國家計委認為,風電貴,很多風電項目就沒有批下來。
與此同時,電力體制改革要造成一個競爭性市場。原電力工業部改制成為國家電力公司,后來再分成兩個國家級電網,五個電源公司,相互間展開競爭。在這種情況下,風電由于成本高的原因,沒法參與競爭,風電設備制造業也就無從發展。
李寶山認為,當時針對“乘風計劃”提出的“以市場引導風電產業發展”的策略是對的。然而,施鵬飛告訴記者,穩定的市場環境始終沒有培育出來,制造商沒有出路,最終也就導致中國風電設備制造業錯過了黃金發展期。因為國外變槳變速型風電機組直到2000年以后才出現,此前如果大力推動研發制造,先從定槳定速風電機組做起,過渡到變槳變速,所花成本比現在直接追趕兆瓦級風電機組要低得多,難度也低得多。
2000年底全國風電總裝機容量只有34.6萬千瓦,沒有實現1995年定下的100萬千瓦的目標,其中95%以上機組進口。同年,我國剛開始小批量生產600千瓦風電機組,其技術相當于國外1995年的水平。同一時期,國外主流機型已經晉升到1~2兆瓦級風電機組。
施鵬飛說,被寄予厚望的“乘風計劃”最后落在兩個合資廠身上。1999年,西安航空發動機公司和中國洛陽第一拖拉機集團公司,分別與德國Nordex公司及西班牙MADE公司合資建立的兩家設備生產廠正式啟動,也就是由計委組織的“國家隊”。然而“用市場換技術”的構想實行起來并不如意,中國提供的風電市場環境不是很好,國外廠商直接把部件拿來總裝,技術也沒有學到。
石勤清曾轉述一位外商的話說:“中國的風電市場很大,但是相當擁擠。”言下之意沒有規則。
不過,這幾年時間,也是中國風電機組制造業潛心消化吸收的幾年。前面提到的新疆金風科技有限公司在1997年采用生產許可證方式引進600千瓦的風力機組制造技術,1998年金風公司第一臺樣機投入運行,實現了600千瓦本地化風電機組的制造。國產風電機組制造業必須依靠大而穩定的持續市場需求的支持;間接政策創造大而穩定的風電市場,是促進風電開發和風電機組制造業的關鍵因素,對于準入門檻高且很難與國際領先廠商進行競爭的國家,直接政策對于促進風電機組本地化生產至關重要。
其中間接政策包括固定電價、強制可再生能源目標、政府招標或特許權、財政和稅收激勵等;而直接政策包括對本地化率的要求、對本地風電機組制造和本地化率的優惠、關稅激勵、出口援助支持、認證和檢測體系等。
2002年,國家計委提出風電特許權招標項目,招標人(即省級政府)對風電場等效滿負荷3萬小時以內的上網電量,例如10萬千瓦風電場的30億度上網電量,承諾固定電價。施鵬飛說,這是一件很好的事,能把整個風電產業帶動起來。但是誰承諾最低電價誰就中標的規定,造成實際中標電價是一個導致項目虧損的電價。2003年,江蘇如東10萬千瓦風電特許權招標項目共有6家投資商投標,其中5家投資商的投標價格范圍在每度電0.61元到0.72元之間,但實際中標價只有每度電0.4365元。
施鵬飛說,一個企業進行市場競爭,可以采用低價競標的方式,但作為整個行業,把這樣的低價作為核定電價的依據,這個產業不能得到發展。從那以后,就完全按特許權招標的路子走了。他指出,中標的只有一家民營企業,其余都是國有企業,過低電價造成的最終損失者還是國家。
他還認為,《可再生能源法》出臺后,如果實施細則定得詳細,特許權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但目前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業界俗稱的實施細則,顯然可操作性還有待提高。
李寶山也認為風電價格比較低,這么低的價格對風電產業發展是沒有好處的。但他強調,現階段面臨的形勢產生了特許權政策,或許它在某些方面還不夠完善,但在某些方面是有利于產業發展的。如果給一個高電價,特許權政策可能就會“難產”。目前特許權的標準還在變化,說明這項工作正在不斷完善。
施鵬飛舉丹麥為例,其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除了給予風電較高上網電價外,還給用戶購買風電機組30%的補貼,培育出風電市場,今天,全世界有40%的風電機組是從丹麥進口的,顯示出當時政策對國家的戰略意義。“風電這樣微弱的產業真是給點兒陽光就燦爛,缺這點兒陽光就完蛋!边@點兒“陽光”就是對風電投資可以得到合理回報的穩定市場。
在世界風電發展如火如荼的背景下,我國的風電建設舉步不前,其根源主要是風電電價高于煤電電價,而造成風電電價高的原因是因為風電的發電設備貴,我們自己不能制造大型風電設備,只能從國外購買。資料表明,2004年中國大陸累計總裝機市場份額中,國內企業只占18%,進口企業占到了82%,大部分為丹麥、德國、西班牙等歐洲企業。
從1985年開始研制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至今,中國并網風電產業剛剛走完20年的歷程。20年,恰好也是一個風電機組在野外正常運行的設計壽命。1985年由原機械工業部投資、海南省東方縣引進的那臺丹麥維斯塔斯公司55千瓦并網型風電機組,2005年末正好剛剛退役。
20世紀80年代后期,在福建、新疆等地也安裝了若干臺進口風電機組。20年過去,國際主流風電機組的單機容量已達2~3兆瓦,而中國剛自行設計生產出一臺兆瓦級風力發電樣機。當那些進口風電機組退役的時候,風力資源依然豐富的舊址上,能不能樹立起中國自己設計生產的大型風電機組?
產業化之路由“引進”伊始
1984年前后,我國開始進入離網型風力發電機組實用推廣階段,而目前世界市場上處于領導地位的大型風機制造企業是從1970年代開始進行風電技術研發的,例如丹麥、荷蘭、德國和美國的企業。那時候中國風電產業與世界的差距比現在小得多,但中國風電產業并沒有抓住第一次機會。
198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開始籌劃建設風力發電場(簡稱風電場),1986年,達坂城引進了1臺丹麥維康(Wincon)100千瓦機組。今天制造出國產兆瓦級風電機組樣機的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也在那個時候開始建設風電場。金風科技公司總經濟師石勤清說,通過建設運營風電場,學習國外風力發電技術,他們積累了一些對風力發電設備運行的實際經驗,為后來設計制造中國自己的風電機組奠定了基礎。
我國風電機組國產化最早的見證人之一、中國風能協會副理事長施鵬飛告訴記者,當時的電力部門并不像今天的政府那樣重視可再生能源。開發風電的一部分壓力來自于參加國際部長級會議的遭遇。電力部門為一年新增2千萬千瓦裝機容量而驕傲,而其他國家的反應則是,以煤電為主的中國又增加了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為了“裝一下門面”,發展風電,“貼一下金,但是貼一點就行,貼多了則不可以”。這種心態,并沒有把風電等可再生能源作為未來的能源發展戰略。
盡管如此,國產設備研發畢竟得以艱難起步。就在“八五”計劃后期,國產化風電機組的研發和制造開始了。科技部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司的李寶山,從1993年開始具體負責這項工作。
當時我國引進了丹麥公司10臺120千瓦風電機組,基于此,最初的研發目標就是200千瓦風電機組樣機。
如何研制出自己的風電機組?這是一個從研發初期就爭論不休的話題。一種途徑是引進設備,還有一種是引進技術。在以后的發展階段里,兩種途徑都有支持者和實踐者。
施鵬飛說,1995年國家計委、經貿委和科委正在制定《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綱要》,同年5月,原電力工業部部長在北京國際風電會議上正式宣布,2000年底中國風力發電要達到100萬千瓦裝機容量的目標。
錯過電力結構調整的發展契機
1996年,國家計委制定了“乘風計劃”:以一定的風電機組設備定單為籌碼,采取合資合作方式引進技術,到2000年實現大型風電機組國產化率60%。
“乘風計劃”的初衷是想打開設備國產化的新局面,然而在1996年到2000年的5年時間里,我國電力市場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一次風電機組研發仍然錯過了低成本進入的黃金發展期。
1998年底,我國出現了電力過剩的局面,面臨一個調整電源結構的契機。“但是這個機會沒有給風電,由于水電價格便宜,水電就此發展起來了”,施鵬飛說,當時國家計委認為,風電貴,很多風電項目就沒有批下來。
與此同時,電力體制改革要造成一個競爭性市場。原電力工業部改制成為國家電力公司,后來再分成兩個國家級電網,五個電源公司,相互間展開競爭。在這種情況下,風電由于成本高的原因,沒法參與競爭,風電設備制造業也就無從發展。
李寶山認為,當時針對“乘風計劃”提出的“以市場引導風電產業發展”的策略是對的。然而,施鵬飛告訴記者,穩定的市場環境始終沒有培育出來,制造商沒有出路,最終也就導致中國風電設備制造業錯過了黃金發展期。因為國外變槳變速型風電機組直到2000年以后才出現,此前如果大力推動研發制造,先從定槳定速風電機組做起,過渡到變槳變速,所花成本比現在直接追趕兆瓦級風電機組要低得多,難度也低得多。
2000年底全國風電總裝機容量只有34.6萬千瓦,沒有實現1995年定下的100萬千瓦的目標,其中95%以上機組進口。同年,我國剛開始小批量生產600千瓦風電機組,其技術相當于國外1995年的水平。同一時期,國外主流機型已經晉升到1~2兆瓦級風電機組。
施鵬飛說,被寄予厚望的“乘風計劃”最后落在兩個合資廠身上。1999年,西安航空發動機公司和中國洛陽第一拖拉機集團公司,分別與德國Nordex公司及西班牙MADE公司合資建立的兩家設備生產廠正式啟動,也就是由計委組織的“國家隊”。然而“用市場換技術”的構想實行起來并不如意,中國提供的風電市場環境不是很好,國外廠商直接把部件拿來總裝,技術也沒有學到。
石勤清曾轉述一位外商的話說:“中國的風電市場很大,但是相當擁擠。”言下之意沒有規則。
不過,這幾年時間,也是中國風電機組制造業潛心消化吸收的幾年。前面提到的新疆金風科技有限公司在1997年采用生產許可證方式引進600千瓦的風力機組制造技術,1998年金風公司第一臺樣機投入運行,實現了600千瓦本地化風電機組的制造。
當時我國引進了丹麥公司10臺120千瓦風電機組,基于此,最初的研發目標就是200千瓦風電機組樣機。
如何研制出自己的風電機組?這是一個從研發初期就爭論不休的話題。一種途徑是引進設備,還有一種是引進技術。在以后的發展階段里,兩種途徑都有支持者和實踐者。
施鵬飛說,1995年國家計委、經貿委和科委正在制定《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綱要》,同年5月,原電力工業部部長在北京國際風電會議上正式宣布,2000年底中國風力發電要達到100萬千瓦裝機容量的目標。
錯過電力結構調整的發展契機
1996年,國家計委制定了“乘風計劃”:以一定的風電機組設備定單為籌碼,采取合資合作方式引進技術,到2000年實現大型風電機組國產化率60%。
“乘風計劃”的初衷是想打開設備國產化的新局面,然而在1996年到2000年的5年時間里,我國電力市場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一次風電機組研發仍然錯過了低成本進入的黃金發展期。
1998年底,我國出現了電力過剩的局面,面臨一個調整電源結構的契機!暗沁@個機會沒有給風電,由于水電價格便宜,水電就此發展起來了”,施鵬飛說,當時國家計委認為,風電貴,很多風電項目就沒有批下來。
與此同時,電力體制改革要造成一個競爭性市場。原電力工業部改制成為國家電力公司,后來再分成兩個國家級電網,五個電源公司,相互間展開競爭。在這種情況下,風電由于成本高的原因,沒法參與競爭,風電設備制造業也就無從發展。
李寶山認為,當時針對“乘風計劃”提出的“以市場引導風電產業發展”的策略是對的。然而,施鵬飛告訴記者,穩定的市場環境始終沒有培育出來,制造商沒有出路,最終也就導致中國風電設備制造業錯過了黃金發展期。因為國外變槳變速型風電機組直到2000年以后才出現,此前如果大力推動研發制造,先從定槳定速風電機組做起,過渡到變槳變速,所花成本比現在直接追趕兆瓦級風電機組要低得多,難度也低得多。
2000年底全國風電總裝機容量只有34.6萬千瓦,沒有實現1995年定下的100萬千瓦的目標,其中95%以上機組進口。同年,我國剛開始小批量生產600千瓦風電機組,其技術相當于國外1995年的水平。同一時期,國外主流機型已經晉升到1~2兆瓦級風電機組。
施鵬飛說,被寄予厚望的“乘風計劃”最后落在兩個合資廠身上。1999年,西安航空發動機公司和中國洛陽第一拖拉機集團公司,分別與德國Nordex公司及西班牙MADE公司合資建立的兩家設備生產廠正式啟動,也就是由計委組織的“國家隊”。然而“用市場換技術”的構想實行起來并不如意,中國提供的風電市場環境不是很好,國外廠商直接把部件拿來總裝,技術也沒有學到。
石勤清曾轉述一位外商的話說:“中國的風電市場很大,但是相當擁擠。”言下之意沒有規則。
不過,這幾年時間,也是中國風電機組制造業潛心消化吸收的幾年。前面提到的新疆金風科技有限公司在1997年采用生產許可證方式引進600千瓦的風力機組制造技術,1998年金風公司第一臺樣機投入運行,實現了600千瓦本地化風電機組的制造。國產風電機組制造業必須依靠大而穩定的持續市場需求的支持;間接政策創造大而穩定的風電市場,是促進風電開發和風電機組制造業的關鍵因素,對于準入門檻高且很難與國際領先廠商進行競爭的國家,直接政策對于促進風電機組本地化生產至關重要。
其中間接政策包括固定電價、強制可再生能源目標、政府招標或特許權、財政和稅收激勵等;而直接政策包括對本地化率的要求、對本地風電機組制造和本地化率的優惠、關稅激勵、出口援助支持、認證和檢測體系等。
2002年,國家計委提出風電特許權招標項目,招標人(即省級政府)對風電場等效滿負荷3萬小時以內的上網電量,例如10萬千瓦風電場的30億度上網電量,承諾固定電價。施鵬飛說,這是一件很好的事,能把整個風電產業帶動起來。但是誰承諾最低電價誰就中標的規定,造成實際中標電價是一個導致項目虧損的電價。2003年,江蘇如東10萬千瓦風電特許權招標項目共有6家投資商投標,其中5家投資商的投標價格范圍在每度電0.61元到0.72元之間,但實際中標價只有每度電0.4365元。
施鵬飛說,一個企業進行市場競爭,可以采用低價競標的方式,但作為整個行業,把這樣的低價作為核定電價的依據,這個產業不能得到發展。從那以后,就完全按特許權招標的路子走了。他指出,中標的只有一家民營企業,其余都是國有企業,過低電價造成的最終損失者還是國家。
他還認為,《可再生能源法》出臺后,如果實施細則定得詳細,特許權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但目前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業界俗稱的實施細則,顯然可操作性還有待提高。
李寶山也認為風電價格比較低,這么低的價格對風電產業發展是沒有好處的。但他強調,現階段面臨的形勢產生了特許權政策,或許它在某些方面還不夠完善,但在某些方面是有利于產業發展的。如果給一個高電價,特許權政策可能就會“難產”。目前特許權的標準還在變化,說明這項工作正在不斷完善。
施鵬飛舉丹麥為例,其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除了給予風電較高上網電價外,還給用戶購買風電機組30%的補貼,培育出風電市場,今天,全世界有40%的風電機組是從丹麥進口的,顯示出當時政策對國家的戰略意義。“風電這樣微弱的產業真是給點兒陽光就燦爛,缺這點兒陽光就完蛋!边@點兒“陽光”就是對風電投資可以得到合理回報的穩定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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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鏈接:聚焦中國風電產業化20年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07-2/20072910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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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簽: 風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