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士達順利通過由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組成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批復,獲得“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稱號和證書,成為首批按照2008年國家新出臺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進行認定產生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之一。
近年來,國際科技競爭日益激烈,自主創新能力已成為一個國家的核心競爭力。在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指引下,為了通過鼓勵創新的政策導向和新稅制優化產業結構的引導功能,進一步增強我國高新技術企業以自主研發為核心的綜合創新能力,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升級發展,通過加大研究開發投入,在若干重要領域掌握一批核心技術,擁有一批自主知識產權,造就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大幅度提高國家競爭力。2008年4月,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頒布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及與之相配套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和《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以此為依據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的重新認定工作。除按新管理辦法新認定的企業外,原來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高新技術企業不能再稱為“高新技術企業”,也不能享受原來的優惠政策。
2008年度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我國出臺并實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后的首次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與原認定辦法相比, 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修正了原認定管理辦法中的多項不足,并增加了多項新標準的認定。新辦法將企業研發投入強度、研發活動、自主知識產權尤其是核心專利技術作為評審認定的核心指標,明確規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必須是大陸境內注冊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且對專利具備獨占性; 科技人員必須占公司總人數的10%以上,高新技術產品在銷售額中所占比例從原來的40%提高到60%。此外,在研發費用投入比例、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界定、企業研發和創新能力指標的量化等方面,申請認定企業的地域界限、以及認定管理工作體系本身等方面均進行了更為科學合理的調整。
我國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起始于上世紀90年代,多年來,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通過稅收減免、股權激勵、科技計劃、項目用地、金融保險、出口信貸等多種政策支持措施,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快速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進作用。截止到2007年,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經費支出1995.4億元,占全社會研究開發經費支出的54.5%;實現營業總收入104770.5億元;完成工業增加值22109.9億元,占全國工業企業工業增加值的20.6%;實現利潤6684.1億元;上繳稅額4851.4億元;出口創匯3683.5億美元。但隨著技術進步和經濟形勢的發展,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中存在的弊端也越來越明顯,部分只是從事高科技產品的低級加工卻沒有核心技術能力企業能入選高新技術企業 ,而真正擁有核心技術能力的企業則可能被擋到門外;此外原有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存在一個很大的不足,就是沒有規定關鍵認定指標的測度依據,特別是對研究開發活動一直沒有給出評價標準和費用歸集標準,致使各地在實際操作時,缺乏統一可測的標準,造成評定中的人為隨意性因素增大。而本次《認定辦法》在發布實施前,由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組成的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充分借鑒了國際經驗(OECD、美國、加拿大和韓國),并結合我國實際經過大量調研,確定了企業研究開發活動界定標準及費用歸集標準,明確了研究開發等關鍵認定指標的測度依據,這就使得《認定辦法》在認定標準上更加準確規范,操作起來尺度一致,避免了認定工作的隨意性,可在很大程度解決原認定辦法下出現的“高新不新”的問題,剔除偽高新企業,彰顯自主創新。
據悉,此次經重新“洗牌”后產生的高新技術企業將自認定之日起的3年有效期內(2008年至2010年),可享受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和其它政府相關扶持優惠政策。
編輯:李偉華
來源:科士達電子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09-3/200933015175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