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發改委官網獲悉,浙江合眾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年產5萬輛純電動乘用車建設項目獲核準批復。
這是繼北京新能源汽車、長江汽車、長城華冠、奇瑞新能源、江蘇敏安、萬向集團、江鈴集團、重慶金康新能源、國能新能源、云度汽車、知豆、河南速達之后,合眾汽車成為第12家成功拿到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企業。這也是距離上次公布的第12張生產資質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以下為具體的批準內容:
一、為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按照《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等精神,同意浙江合眾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年產5萬輛純電動乘用車建設項目。
項目單位為浙江合眾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浙江省嘉興市桐鄉經濟開發區。
三、項目新建沖壓車間、焊裝車間、涂裝車間、總裝車間、電池包生產線、綜合研發樓、試車跑道、辦公樓、聯合站房等建筑和公用輔助配套設施,新增相關生產工藝設備,項目全部建成后形成年產5萬輛純電動乘用車生產能力。
四、項目總投資115690萬元,其中建設投資97371萬元,鋪底流動資金14700萬元,建設期利息3619萬元。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68190萬元,銀行貸款47500萬元。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項目單位應在開工建設前按照相關規定完成審批。
六、項目招投標要按照有關招投標法律法規執行。
七、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是:國土資源部《關于年產5萬輛純電動乘用車建設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復函》(國土資預審字〔2016〕219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調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出具書面確認意見或者重新辦理核準手續。
九、本核準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項目單位應當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規定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據了解,浙江合眾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注冊資本10億元人民幣,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為智能新能源汽車的設計、生產和銷售。而公司是由清華大學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中心副主任方運舟博士、北京億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清華長三角研究院和上海哲奧投資管理公司聯合創始成立。<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17-4/20174211334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