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年來不斷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陸續頒布、修改相關法律和規范,完善立法、嚴格執法,司法保護也更加公開透明,彰顯公平。在此背景下,知識產權侵權人也不斷變換升級侵權手法,從過去簡單摹仿、復制知名商標、商品,轉而申請與知名品牌相近似的商標,“合法正規”地生產、銷售相同和近似商品,意圖混淆市場,造成消費者誤認。
此舉,一方面逃避了被刑事追責的法律風險,另一方面,因侵權商標“注冊有效”,在短期內可以迷惑消費者,甚至造成行政執法難以推行的困境。知識產權權利人深受其害,維權過程艱難曲折。但是,山特電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特公司”)面對各種新型侵權手段,打擊態度堅決,迎難而上,創造性地積極施展各種行政執法、司法等手段,加大力度打擊層出不窮的侵權行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山特品牌創立于1984年,早在1989年,山特公司的前身公司即在中國申請注冊了一系列商標,包括第512382號STK圖形商標,STK圖形商標與SANTAK英文商標及山特中文商標一直伴隨使用,成為山特品牌不間斷電源及配套產品的主要商標標識。

第512382號STK圖形商標
山特公司發現,近年來中國各地電源市場中經常出現標注CSTK標識的不間斷電源和蓄電池產品,銷售者宣稱此品牌為“美國山特”。CSTK與山特公司的STK商標構成近似,給用戶和市場造成混淆,誤認為此CSTK商品與山特公司的STK品牌存在關聯,且該CSTK產品售價低廉,質量缺乏保障,給正宗山特品牌和山特公司聲譽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假冒侵權商標CSTK標識
經調查發現,市場中CSTK不間斷電源商品主要來源于2個公司,佛山菱冠公司和深圳中星啟明公司。事實上,早在2017年 6月,佛山菱冠公司即因實施商標侵權行為,被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判決賠償山特公司經濟損失40萬元。2019年1月,山特公司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佛山菱冠公司、深圳中星啟明公司和葉某(自然人),以及其余4個電源銷售商實施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請求法院判令各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 2019年11月,佛山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權,佛山菱冠公司、深圳中星啟明公司及葉某連帶賠償山特公司經濟損失300萬元,另一銷售商被告賠償山特公司經濟損失25萬元。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民事訴訟立案之前,山特公司即于2015年對10多年前核準注冊的4217503號CSTK商標發起無效宣告法律行動(注:該CSTK商標于2004年提出申請2006年被核準注冊于電池和電池充電器,但從未在不間斷電源上商品上獲得核準注冊)。經過幾輪法律訴訟程序,2019年11月2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認定第 4217503號CSTK 構成對山特公司第512382號STK圖形商標的摹仿復制,法院認定山特公司第512382號商標在CSTK 商標申請日(2004年)前已經構成馳名商標,判決國家知識產權局對CSTK無效宣告請求重新作出裁定,這意味著第 4217503號CSTK商標被宣告無效。
至此,山特公司主要的幾個商標,包括第512383號“山特”、第619938號“SANTAK”和第512382號“STK圖形”商標均在商標確權爭議中被人民法院認定為馳名商標。

這將對山特品牌制止他人惡意搶注商標、打擊侵權人實施商標違法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產生極大的幫助。依照中國商標法律和相關規定,被認定為馳名的商標遭受侵害的,可以獲得更加全面、廣泛和有力的保護,侵害馳名商標,侵權人將受到更加嚴厲的法律制裁。
關于山特
山特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根植中國三十五年,憑借雄厚的技術研發實力,可靠的產品品質,完備、快捷、高效的售后服務體系,得到了國內各行業用戶的一致肯定,產品已廣泛應用于政府、金融、電信、電力、交通、科研院所、制造業及軍隊等行業,為數以千萬計的用戶提供安全、可靠的電源環境。山特于2008年加入伊頓。如需更多信息,敬請訪問公司中文網站www.santak.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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