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3月份美國宣布對我國光伏產品征收31.14%-249.96%的懲罰性反傾銷關稅后,9月6日,歐盟委員會宣布將對中國光伏組件、電池、硅片等產品涉嫌傾銷一事展開調查。這意味著,全球最大的光伏產品市場與全球最大的出口國之間,一場涉及貿易額超千億元的訴訟戰已經打響。在這場生死存亡的危機面前,凸顯出的是中國光伏業產業過剩現狀以及低端競爭的局面,光伏產業重新崛起任重道遠。
危機是個信號 加工外貿型企業面臨困境
需要提醒的是,面對國際貿易戰的不僅僅是光伏產業,不少加工外貿型企業也同樣面臨這一困境。比如阿迪達斯在內的諸多企業已將工廠遷出中國,不少加工型外貿企業損失了大批訂單。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歐美經濟緩慢復蘇,訂單也未必惠及國內加工貿易商。針對光伏產業的歐美反傾銷調查只是讓危機提前了而已。
需采取現實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訴訟應對技術
本次調查還有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其依然沿襲歐盟市場針對中國優勢產品調查的慣例制度。那么作為迄今最大額貿易糾紛,我國光伏企業應當在訴訟層面增強靈活性。此次調查顯然是歐盟貿易保護主義的延伸,我國相關企業應勇敢選擇應訴,并合理利用歐盟相應規則。例如,由于歐盟對我國市場經濟地位的矛盾觀點,其對我國企業的不公規定,也增加了歐盟企業違反實體和程序的可能,由于其總體承認我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又在訴訟中拒絕給予光伏企業市場經濟地位認可,那么就打開了光伏企業“分別裁決”的可能。在此基礎上,光伏企業可以從訴訟技術出發,否認其調查的合理性,嚴究其違反“非歧視性原則”的行為,比如歐洲其他地域企業僅接受“歐盟市場五條標準”調查,而中國企業同時要附加經受市場經濟地位調查,這本身便是歧視行為。
中企要主動面對歐盟光伏反傾銷 積極化被動為主動
這一次歐盟對我太陽能光伏電池出口行業挑起的反傾銷調查,對我國的光伏企業造成很大壓力。但是,不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都應該從這種壓力中看到自身不足,積極提升光伏產業的技術含量,開拓國內市場。在我國眾多的光伏產品生產企業中,哪一家企業在這方面占得了先機,它也就掌握了市場的主動權,不僅能夠持續生存,而且能夠繼續在國際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
用共贏心態解決光伏產業貿易摩擦
盡管在危機中歐盟唯一可向外求援的是中國,但他們卻在有意無意中使用了雙重標準:“市場化”標準和非市場化標準來回切換,唯一目的就是“于我有利”。對此,中國相關部門亦應據理力爭,在規則合理范圍之內為企業爭取最大主動權。
我們希望,此番政府有關部門能夠通過與歐盟相關國家的積極磋商,各方能用共贏心態去解決問題。畢竟,任何單方面限制都將使光伏產業遭受嚴重損害,最終延緩的是全球太陽能普及利用的進程。
顯然,光伏企業遭遇反傾銷背后是多重利益放手不管的結果。一味強調貿易戰不代表地方政府能夠為企業贏得利益;企業調整出口產品結構遠比應對貿易戰更有現實一樣,需要反思的是,中國企業家們在投資時“別哪兒來錢快,都一窩蜂得往哪兒鉆”,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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