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日前出臺意見,以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意見提出,加快售后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進入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整車租賃、電池租賃和回收等服務領域。
意見指出,地方政府可通過給予特許經營權等方式保護投資主體初期利益,商業場所可將充電費、服務費與停車收費相結合并給予優惠,個人擁有的充電設施也可對外提供充電服務,地方政府負責制定相應的服務標準。
山東省要求,各級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充電設施專項建設規劃,在用地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對建設運營給予必要補貼。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領域,積極利用城市中現有的場地和設施,推進充電設施項目建設,完善充電設施布局。電網企業要做好相關電力基礎網絡建設和充電設施報裝增容服務等工作的實施。
意見明確,各地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廣目錄、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重復檢測檢驗、要求汽車生產企業在本地設廠以及要求整車企業采購本地生產的電池、電機等零部件等違規措施,阻礙外地生產的新能源汽車進入本地市場,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消費者購買外地及某一類新能源汽車。各地要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不得自行制定、出臺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標準。有關部門要清理取消不利于新能源汽車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對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監管,推進建設統一開放、有序競爭的新能源汽車市場。
意見提出,要抓好重點領域推廣應用。擴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規模,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公交車、出租車等城市客運以及環衛、物流、機場通勤、公安巡邏等領域為重點,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制定機動車更新計劃,今后新增或更新車輛都要有一定比重的新能源汽車,并逐年提高比重。各級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機動車輛應當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用于機要通信、相對固定路線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配備更新時應當使用新能源汽車,黃標車報廢更新時應當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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