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修改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由業主共同決定。而一些電信運營商人士則擔心,這會使得本來就面臨阻力的小區通信基站建設變得更加困難。
環保問題阻礙TD建設進程
“小區居民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抱怨,原先大家可能對輻射不是特別清楚,現在大家的環保意識也在逐步加強,對輻射的問題越來越引起他的關注。而且北京市環境管理資料也顯示,移動基站、廣大傳輸臺、電壓傳輸塔已經成為了北京電磁輻射污染的主要源頭。”在日前舉辦的一個3G基站建設咨詢會上,北京郵電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趙荔指出,公眾對于基站輻射所帶來的環境問題的擔憂,已成為阻礙3G基站建設的重要問題。
趙荔透露說,目前的基站“在選址上有困難,建立基站之后還有被迫停工、被迫遷移的現象。”
信產部綜合規劃司網絡規劃處處長文劍也表示,在電信建設過程中出現了不同程度的環保問題,尤其在移動基站建設問題,在向3G演進時這個問題會更加突出,基站的選址問題將變得越來越困難。包括移動、網通都反映,在本次TD網的建設過程中基站選址已經成為了一個突出重要的問題。
信產部將出臺系列標準
事實上,對于基站輻射對環境和健康的影響,目前并沒有一個確定的結論。單在測試方法上,信息產業部和環保總局就都曾有過不同的測試方法。為此,信息產業部聯合環保總局于2007年8月1日發布了《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方法》。
信息產業部科學技術司通信標準處處長戴曉慧表示,該監測方法的頒布,“有助于協調通信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
“移動通信基站建設是大家關心的問題,我們也是剛剛邁出第一步,還有一系列的標準正在制訂過程中。”戴曉慧表示。
基站建設遭遇法律難題
根據9月1日修改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由業主共同決定。且“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該條例同時規定,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
趙荔認為,小區居民正是依據此規定以環保為由阻止移動基站進駐小區。而電信條例則賦予了運營商建基站的權利,于是就出現了“誰也說服不了誰”的情況。
而即將實施的《物權法》則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設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煤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筑物的,該土地、建筑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趙荔認為,根據現在移動有代替固話的趨勢,已經完全有條件把這個擴大范圍解釋,用以推進移動基站的建設。
趙荔呼吁,從國家行政法規的角度,需要進一步完善《電信管理條例》,或者從更高的層面盡快推出《電信法》,從而解決移動通信基站建設甚至是電信通訊發展根本性的問題。
基站建設應走集約化之路
“事實上有些問題是客觀存在的,不能避免的。”上海郵電設計院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王德東舉例稱,“有張照片顯示的是天線的布點情況,上面有43根天線,我們專業人員上去都感覺到受到了輻射的傷害,可想而知周圍的居民是怎樣想的。”
王德東認為,解決這一問題,站址應該走集約化建設之路,“另外它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能夠有效降低基站建設的成本”。
文劍也透露,信息產業部正在加強3G網絡建設的研究。“基站資源共享涉及到共享維護以及基站后續發展的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錯綜復雜、相互交織給資源共享帶來了很大的困難。我們認為在移動通信網絡建設中要統籌規劃、實事求是,充分做好基站資源共享的工作。”
編輯:Ronvy
來源:泰爾實驗室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07-9/20079314201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