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近日修訂了該國的可再生能源法,新的法案將于2009年1月1日起生效。根據該修正法案,陸上風電場的稅收補貼將從7.9歐分/KWH提高到9.2歐分/KWH,海上風電場的補貼將提高到13歐分/KWH。德國風能產業由此獲得了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其產業發展將獲得更大動力。
德國領先的風電渦輪機制造商REpowerSystems公司的ThomasSchnorrenberg表示,新的可再生能源的實施將使海上風電場的建設更加具有吸引力。
據了解,如果德國想要實現其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力份額達到27%的宏偉目標(這一目標是德國再生能源法修正時重新規劃的),就必須建立大型海上風電場。
德國風能協會BWE預測,要達到近三分之一的再生能源電力份額目標,到2020年,總共需要安裝45000兆瓦的風電產以達到1100億千瓦時的發電要求。
Schnorrenberg還說,德國的水電資源基本已經耗盡,太陽能電力的成本仍然比較高昂,風電仍然是增加清潔電力的最好選擇。
BWE推算,從現在開始,每年德國需要新增風電產能3500兆瓦,基本上是2007年新增產能的兩倍。
Schnorrenberg估計,得益于比較穩定的風能資源,德國的海上風電渦輪每年能運行4000小時,這意味著25000兆瓦的海上風電功率裝機量將能夠在2020年提供德國電力總需求的11%到 13%。而陸上風電每年的平均運行發電時間僅僅有1700小時,即便是在靠近海岸線的較豐富地區,也不過2200小時。他表示自己所在的公司現在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如何生產出來更多的風電渦輪機,特別是海上風電渦輪來滿足其未來迅猛增長的需求。
但對于未來可能有較大發展的小型風電發電裝置,該修正法案沒有提及任何修正意見。
編輯:ronvy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08-6/20086289465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