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要實現三網融合,最大的挑戰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我國三網的現行法規體系和監管體系的問題。我國應勇于借鑒國外的先進技術和政策經驗,加快建設三網融合的司法體系建設,構建獨立的監管機構,變革現有的沖突制度,從而維持中國信息產業繼續高速發展。
在三網融合趨勢日益加快的背景下,廣電與電信分業監管,直接妨礙了融合業務。為此,建議將正在制定的電信法和廣播電視法兩法融合,放開我國的基礎電信領域和光電業務,降低電信和廣電準入的門檻,允許電信和廣電相互進入,特別是建立廣電和電信統一的監管機構,三網融合的關鍵是監管體制的融合。在符合正確的道德意識形態基礎上適當放開廣電領域,并建立科學的內容審查制度,從而在法律法規層面打破市場進入壁壘,有利于促進市場競爭。
根據2010年1月1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的精神,國家鼓勵廣電企業和電信企業加強合作、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可見,國家鼓勵廣電和電信雙向進入的方式是“競合”關系,并非競爭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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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鏈接:構建三網獨立監管機制度 有利于促進市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10-7/2010721172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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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簽: 三網融合/電信領域/廣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