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環保部等九部委聯合開展的“肅鉛”風暴與今年年初工業和信息化部下達的19個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后,2000多家不具備環保要求以及技術落后的鉛蓄電池企業被淘汰出局。但盡管如此,2000多家企業的關閉,并沒能改變鉛蓄電池產能過剩的現狀,也沒能擋住鉛蓄電池企業擴張的步伐。相反,“劫后重生”的一些大企業為搶占市場份額,在恢復生產的同時,紛紛加大了產能,且有不可阻擋的勢頭,從而使鉛蓄電池行業的產能過剩進一步加劇了。
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李宇恒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產能過剩在鉛蓄電池行業一直存在,大量中小型企業的關閉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那么,導致上述產能持續過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中商情報網行業研究員羅澤杰認為,7月1日出臺的《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在選址、設備自動化、環保等方面設定了大量的門檻,意在淘汰落后產能、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部分企業為了達到準入門檻,一些達不到環保要求以及技術落后的企業,甚至一些大企業紛紛大規模擴大產能。
產能過剩的另外一個原因是整治力度不夠。據江蘇蘇中電池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裁沈維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目前的突出問題是行業整治的力度不夠,不僅是一些環保不達標的企業在生產,還有一些地下黑作坊也在生產,他們無牌無證、偷稅漏稅,給市場造成了很大的沖擊。
鉛蓄電池產能過剩何去何從?對此,一些業內人士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和意見。李宇恒表示,鉛蓄電池產能過剩應引起相關部門、地方政府、有關企業高度重視。
羅澤杰則認為, 我國鉛酸蓄電池行業整治產能過剩還得依賴政府調控,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整治。一是經濟金融調控,可以通過控制企業貸款利率來限制企業的投資步伐。針對限制類的產業不給予貸款、稅收方面的優惠,并加設一定的限制。
二是加強環保、安全相關法律法規。例如鉛蓄電池在污染方面一直備受關注,可以通過嚴格的法律法規來限制過度擴張和投資。
三是提高準入門檻。通過提高進入標準,如提高技術要求、實力要求等,控制新進入者數量來減少新增產能對行業產能過剩問題不失為一種比較有效的手段。
四是鼓勵技術改造和轉型轉產。對具有一定潛力的企業鼓勵其進行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產能,有利于產品結構的調整和提升行業的市場競爭力,對部分本行業競爭力不足但有條件進行轉型轉產的企業予以相應的支持和補貼,支持其轉產轉型,有利于減少行業的產能過剩壓力。
五是促進行業兼并重組。通過大中型企業兼并中小企業可以通過資金、技術等資源,對技術相對落后的中小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提升,淘汰落后產能,提升其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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