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需求持續低迷的情況下,太陽能電池板已經陷入生產過剩的困境。中國將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等,喚起國內需求。
中國太陽能發電產業比較依賴海外市場。進口太陽能電池生產所需的核心材料及部件,并向日美歐出口太陽能電池及組合制成的模塊等。
從2006年起,中國太陽能發電產業投資增加,產能迅速擴大。不過,受雷曼危機及歐洲金融危機影響,海外需求陷入低迷,另一方面,與美國及德國等在太陽能電池板出口方面也產生了貿易摩擦。美國商務部初裁決定對中國制造的太陽能電池板征收30%以上的關稅。
從2011年起,模塊及多晶硅型太陽能電池等的價格迅速下滑,中國有300多家中小企業破產。面對這種情況,中國政府制定了新政策。
2012年8月公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中,設定了在2015年之前,太陽能發電設備裝機容量從現在的500萬千瓦提高到2000萬千瓦的目標。作為示范業務,將在日照量豐富的內蒙古自治區、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大型太陽能電站。另一方面,為了促進在城市地區普及分散型太陽能發電設備,將在經濟發達地區的城市,針對小規模太陽能發電業務實行獎勵政策。
最大的課題是并網和所發電力的收購價格。目前正在制定的《分散型發電管理辦法》以及《入網管理辦法》將明確規定政府及供電企業的責任,預計將優先接受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發電站并網,并采用優惠價格。
政府的方針是,實行配額制度,要求供電企業及發電企業必須采用一定量的可再生能源。規定供電企業在購買電力時,必須購買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所發電力;發電企業必須利用可再生能源按一定比例進行發電。
另外,2012年5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針對在公共設施及住宅中安裝太陽能發電設備提供獎勵。國家能源局計劃制定相關細則。
太陽能發電業務與政策密切相關。此前中國太陽能電池板能向日美歐大量出口,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出口對象國的政策。中國要從太陽能電池板生產大國變為太陽能發電大國,確立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以及提供補貼等相關促進措施是不可或缺的。▇
http:www.mangadaku.com/news/3930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