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2日,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天津市信息化促進條例》,于2008年1月1日施行。
《條例》立法要點歸納起來是,“一個基本定位、六點重要內容、八項制度規范、十條促進措施”。一個基本定位——從宏觀上引導、規范信息化建設,把握信息化總體發展方向,突出促進發展與規范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形成信息化法規的基本框架,定位為天津市信息化的基本性、綱領性法規。六點重要內容——信息化規劃、信息化工程建設、信息技術推廣應用、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信息產業發展、信息安全保障。八項制度規范——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化專家咨詢制度、信息化規劃制度、信息化工程項目審查備案驗收制度、統一電子政務網絡平臺制度、政務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信息產業企業執行標準制度、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在以上制度的基礎上,《條例》還具體制定了十項促進措施。
《天津市信息化促進條例》歷經了長達四年多的立法研究制定工作,《條例》的出臺,標志著天津市信息化發展步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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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ron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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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07-11/2007118171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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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簽: 信息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