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從廣東省發改委獲悉,《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政策(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正式發布,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注冊登記的車輛,補貼額度為國家補貼的50%。
分析指出,《意見稿》符合發展的大趨勢,這意味著新能源車常態化的發展,新能源補貼標準逐步下調是一個合理的趨勢。不過,廣東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協會秘書長陳銳輝提出,為進一步推動廣東省新能源車的發展,不妨增加部分創新性的補貼,改善使用過程的便利性。
標準下調符合發展大趨勢
隨著各地的新能源車財政補貼相關政策陸續公布,廣東省也于日前發布了《意見稿》,此次實施期限為2016-2018年,省級補貼政策將根據國家政策調整、新能源汽車技術與市場情況及時修訂。
具體來看,補貼產品為在廣東省銷售,并初次注冊登記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補貼的對象是消費者,在省內購買新能源汽車并注冊、在注冊地申報的消費者(含單位和個人),給予新能源汽車購車綜合補貼,由經銷企業申請地方購車綜合補貼。
在關鍵的補貼額度上,此次《意見稿》規定,2017年1月1日起注冊登記的車輛,為國家補貼的50%;燃料電池汽車地方補貼不低于4500元/KW(根據車輛燃料電池額定功率計算單車補貼額),地方補貼額不超國家補貼。
“逐步取消、退出地方補貼,是一個大的趨勢,此次《意見稿》是一個積極合理的政策。該標準符合國家規定,將對廣東省起到推動作用。”全國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這也意味著新能源車常態化的發展,新能源補貼標準逐步下調,是一個合理的趨勢。
崔東樹指出,隨著新能源車的數量的增多,補貼標準調整可以扭轉車企依賴補貼來發展的心態,未來新能源車的方向,正是讓市場去選擇新能源車。
可增加創新性鼓勵政策
不過,陳銳輝表示,廣東省未來鼓勵政策可以更為細化,現有政策未涉及新能源車使用過程的問題。
“實際廣東省新能源乘用車市場尚未形成,相關的配套也可進一步完善。”陳銳輝指出,除了顯性的財政補貼,還可從新能源車使用更便利著手,來刺激購買欲和市場的需求的快速提升。
中汽協數據顯示,今年1-9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42.4萬輛和39.8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40.2%和37.7%。
其中純電動汽車產銷分別完成34.8萬輛和32.5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51.6%和50.1%;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銷分別完成7.6萬輛和7.3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4.0%和0.6%。
來源:南方日報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17-10/20171017182731.html

